| 律师质疑手机月租费获工信部回函 |
| 发布日期:[08-07-22 05:15:00]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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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移-动、联通两大通讯商收取月租费不合理,律师董正伟致信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后者公布制定月租费的法律及科学依据。收到董的这一请求后,工信部回函做了一些解释。昨天,因对其中一些内容有意见,董正伟提出了行政复议。
律师董正伟认为,手机月租费的收取情况,关系到广大手机用户的切身权益,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利益问题。当初手机用户量少,月租费作为一些政府性收费项目可以弥补国家通信产业投入不足。“社会发展到今天,手机已经成为普及的通信工具,手机月租费是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科学根据?”董正伟说。
今年6月17日,就自己的上述疑问,董正伟向工信部申请信息公开。7月,董正伟收到了工信部的回函。昨天,董正伟公开了该份回函,他说:“工信部作出了积极回复,是社会进步的一个体现。”但他同时认为,工信部的答复中信息公开不全面,因此提出复议,要求工信部进行补正或纠正,同时就是否取消月租费进行论证,依法召开听证会。
-问题及回复
董正伟:中国移-动、联通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是多少(含C网)?
工信部:通信企业的市场份额,是通信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公开。
董正伟:支付手机月租费的用户是多少?
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备案的统计调查内容中没有“手机月租费用户数目”这一项目,依据规定,也不能要求企业提供。
董正伟:月租费的定价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工信部:1987年、1994年,主管部门先后两次下文,将手机资费规定为月租费、通话费的二部制结构。而目前,通讯企业已经推出了有月租费的方案和无月租费的方案供用户选择。资费制定程序问题,可以到工信部网站查询。
董正伟:在通信企业盈利指标中,月租费占多大比重?月租费能否取消?
工信部:关于月租费能否取消的问题,属于政策咨询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您通过适当的渠道提出该问题。(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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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电话月租费条件成熟 据《新京报》报道,因认为收取电话月租费违法,日前,河北律师韩甫政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一中院正在审查他的起诉。 用户安装电话、交纳电话费,是购买通信服务,所以用户只应为他们所享受的通信服务付费,至于电话线路的养护与维修,属于电信运营商的经营成本,理当由通过提供通信服务赢利的运营商自行承担,而没有任何理由将这一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与其他任何行业的经营者都需自行承担经营成本,而只能向消费者收取直接提供的服务的费用是一个道理。【详细】
固话、手机月租费应举行听证会 认为收取电话月租费违法,日前,河北律师韩甫政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一中院正在审查他的起诉。(4月20日《新京报》) 对固话、手机月租费的质疑,终于通过河北律师韩甫政的起诉,再次浮出了水面,消费者又迎来了一次维权机遇。维权能否获胜呢?公众都在关注着。 韩甫政的起诉代表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了网友们积极支持。笔者认为,在支持韩甫政起诉的同时,公众有理由要求举行固话、手机月租费听证会。【详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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