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 王超报道
“关于饮用水安全问题,这是环境安全的核心问题,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时刻予以高度关注。"近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视察成都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时说。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质
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环境保护部立即启动了《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灾区各级环保部门密切监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可能遭受意外污染的情况。环保部还迅速组成环境专家组,由部领导带队火速赶赴抗震救灾第一线,指导预防次生环境灾害工作。
四川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四川省环保局在第一时间就启动了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了抗震减灾应急分队,分赴各地对地震灾害之后的环境安全进行排查,并要求在受灾严重地区的饮用水源监测断面水质进行加密监测,每两小时监测一次。
重庆、甘肃、云南也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加密了水质监测的次数和增加了监测内容。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自5月12日以来,灾区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100余人次,排查企业10237家,处置环境安全隐患25个。通过努力,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和重庆市地震灾区的71个饮用水源地各项监测指标符合相应水质标准,尚未造成较大的污染。各断面与地震前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公共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目前,由于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尚未出现大的污染事故。但是由于交通不便,一些事故还不能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各部门不能掉以轻心,要尽快解决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安放问题。”
检测污水处理设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王凯军表示,对于受到地震灾害波及和有一定影响的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重新启用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注意其对环境的潜在风险问题。
马军也表示,长时间、大面积的停电使污水处理设备停用,这样会造成设施管道和设备的损坏。各工厂在恢复生产前,必须要检查工厂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损害程度,作出评估。以免引发生态环境安全。
对于重点污染行业更应该推迟生产,其生产恢复与其环保设施的生产能力是配套的,原则上恢复生产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的量不应超过其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这些企业应首先恢复自身的环保设施运行,待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后,方可全面恢复生产。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排放口和取水口附近的地表水水质监测。
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卢耀如表示,我国在防灾减灾方面,特别是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环境灾害方面的标准和规定还非常少,应尽快完善这些标准和规定。
他建议,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环境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于高毒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企业,政府应充分考虑到地震的危险,应在安全地带建厂,并加固生产设备,提高其防震性能。
马军也表示,地震高发地区的企业应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并向政府和公众公开环境信息。当地政府则应掌握高危险、高污染企业的排放情况,为应急处置做好准备。
另外,在我国,人们对于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环境灾害的知识还很薄弱,自救意识还很差。因此,今后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人们如能掌握地质灾害发生与发展的基本知识,以及可能带来的环境灾害,便可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或采取适时的避难减灾行动,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