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谭浩、崔静)“旧西藏地方法典在宗教信仰方面具有明显的强迫性,而中国的立法则切实保护了人人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喜饶尼玛21日在此间举行的首届“北京人权论坛”上对记者说。 喜饶尼玛说,在旧西藏地方法典中,只有藏传佛教是唯一应该被信奉并推行的,其他任何不同类型的宗教均不得被崇拜和信仰,在宗教信仰方面具有明显的强迫性。
喜饶尼玛认为,西藏在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形态是封建农奴制,其法律制度在人权保障方面也未能摆脱这一世界的普遍共性,广大农奴因缺乏基本的人格权,因而没有生存权,更谈不上任何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印度教徒报》主编那拉希汉·拉姆说,达赖集团对中国的很多指控与事实相矛盾:西藏地区有1700多座寺院和其他藏传佛教点,并拥有4.6万名僧尼;4座清真寺供3000名穆斯林以及一座天主教堂供700名基督教徒从事宗教活动,完全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