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经济时期,成年孤儿的安置是由政府劳动部门下达招干、招工指标统一安排就业,但后来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政府不再通过行政手段安置就业了。”据福利院的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个令人难以回避的问题是,随着社会发展,各行各业对劳动力的学历水平、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成年孤儿在求职时,又往往因能力等方面的因素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被拒之门外,而一些用人单位也因担心加重负担而不愿录用。
据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徐久介绍,上述问题目前已经得到了广州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在如何解决成年孤儿的出路、如何让他们实现就业等,一直是民政部门考虑的问题。国内像上海、青岛等城市也都有一些操作性很强的办法可以借鉴。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儿,一般采用民政福利机构供养和家庭认养等多种方法;对于有一定工作能力、可以凭一技之长挣生活费的孤儿,他们广泛地与各职能部门协调合作,以争取政府的支持。
至于落户的问题,民政部门也已经有了解决的方向与思路,“为每位成年孤儿免费或优惠地提供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帮助他们办理户口,迁出儿童福利院,纳入到正常的社区管理,更有利于他们未来组织家庭、发展事业。”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在开展相关调研,对于分配经适房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不久的将来就会有相关结论及对策出台。
青年公寓
成年孤儿工作分布
地区:大多分散在广州以及珠三角等地工作
职业:除了少数几个在市、区级残联工作外,其余的职业大多为企业财会、汽车维修、餐饮服务以及商场售货员等,流动性大
收入:平均月收入在1000~1500元左右,一般只能承担起自己的生活开支。
(在49名成年并离开福利院的孤儿中,有5人结婚,其中4人有了下一代,他们都遭遇落户尴尬。)
他山之石
青岛:为孤儿买60平方米经适房
出台了《关于成年孤儿安置的意见》,从根本上完善了成年孤儿就业、安置的运行机制。《意见》规定,年满18周岁,有劳动能力且经过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的孤儿,由政府负责安置工作和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市内四个城区轮流负责定期、定额安置成年孤儿,拿出合适岗位,帮助其就业;由福利公益基金开支,为每个待安置孤儿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户口,迁出儿童福利院,并一次性配置必要的生活用品和用具。同时,《意见》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的孤残儿童,由社会福利院继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