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产”穿山甲在海鲜店出售
本报讯 3只母穿山甲快要“临产”,却被海鲜店宰杀,而腹中的胎儿被扔进酒罐里泡酒。
3月21日下午,有市民向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举报,称在二七区高寨村,一家名为“潮汕海鲜大排档”的饭店私自宰杀3只即将临产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执法民警赶到后迅速控制现场,从饭店的冰箱、后厨等地方,当场查获穿山甲等。
记者看到,3只成年母穿山甲鳞片被剥掉,两只刚在冰箱里冷冻过,一只穿山甲身体没有冷冻(如右图)。据民警介绍,3只成年母穿山甲,体长约80厘米,每只重约2.5公斤。在酒罐里漂浮着3只幼小穿山甲,外貌均未成型,它们被泡酒中。
据海鲜店老板介绍,他姓吴,来自广东汕头。这几只穿山甲是在今年春节后从南方买来的,当时它们已经死亡。吴某说,开膛穿山甲肚子时,工作人员才发现3只未成型小穿山甲,“在这之前,根本不知道它们怀孕了。穿山甲药用价值不错,没舍得把它们扔掉,就放酒罐里泡酒”。警方发现,在该海鲜店里还有百余条幼蛇。
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程梁介绍,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宰杀6只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将要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个数量以内,依法将对该老板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在查处中,吴姓老板自称不清楚母穿山甲是否怀有幼儿,“这3只小穿山甲,能否被列入立案数量,成为此案定性的关键因素”。
目前,该海鲜店老板涉嫌销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控制。
记者 郭致远 实习生 李娅婕 通讯员 王萍 文 记者 许俊文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