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副局长介绍的“十七八亩(应上缴土地出让金)分摊给了职工”,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从现场看,职工住宅楼的占地面积接近2/3。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住宅楼的小区通道和绿地所占用的面积,其土地出让金全部由办公面积承担。而这在商品房建设中,肯定会列入土地的总造价里。
在采访娄底市规划局的期间,一位知情人士陪记者来到娄底市的南大门,欣赏这里的建筑景观:检察院、审计局、规划局、土地局、建设局、娄底市人民政府,一幢比一幢漂亮,一幢比一幢气派,其中娄底市建设局建设得比一般中等城市的政府行政大楼还漂亮,娄底市人民政府更不同一般,这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我去过许多国家部委机关,那些地方根本不能跟娄底市比,什么郑州惠济区的‘白宫’啊、濮阳的豪华办公楼啊,跟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楼相比,就是‘小巫’啦!”
发稿前,娄底市规划局刘副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强调这叫“职工联建”,是市纪委同意的。当地的宿舍楼多数是以这种“市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获得的。
本报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