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指出:行政问责须常态化法制化 |
| 发布日期:[08-10-02 21:54:46]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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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萍报道
“如果你不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就不让你坐在台上。愿干部问责的风暴来得更猛烈些、更深入些吧!”网友清风在网上疾呼。今年9月,随着一系列重大事故的发生,中国再掀问责风暴,像网友清风这样的呼声更是遍地皆是。
在中国,行政问责不算是个全新的话题。“问责制在2003年非典期间,在中国大面积地被启用了。过去基本是以党纪政纪来处理官员。这也是学习国外政府管理的一些经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为《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了问责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应该说,行政问责在中国时日尚短。“行政问责现在正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中国人民大学张昕副教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张昕认为,行政问责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行政问责实际上是政治改革、政治发展的一个产物。“最重要的是,它可能是一个制度化的过程。”张昕说,而制度不是一天能建成的,需要各方面的契合。例如现在的行政官员既要对人大负责,还要对上级行政体制负责。张昕称,行政官员更重要的应该是向立法机构述职,国家目前的政治体制也是朝这个方向走,但这个过程无法在短时间内到位。
而行政问责的最初阶段,张昕认为是要确保在程序方面,有法可依,依法问责。例如在责任区分及相关处理措施方面等都要透明清晰。
就目前行政问责所存在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对本报记者一再强调问责应该是全方位的,因为“权利和责任应该是对等的。”他表示,目前的问责一般是上级对下级,而权力机关还应该对我们的有关部门来问责,不仅仅是政府,有公共权力性质的部门、公共决策职责的部门都应该被问责。
在考虑到底该如何发展行政问责制的问题上,汪玉凯认为,问责制现在的问题在于没有操作细则,所以国家应该再制定一种行政问责具体实施细则或行政问责条例,进一步细化规范,使行政问责完全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在采访最后,汪玉凯满怀信心地说道,2003年之后我国问责制开始注重制度方面的建设,前年国务院已经把问责固化到法律里面,为我们全面推行问责制奠定了法律依据,比如这次大面积的问责就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这次的行政改革,也把建立全面的行政问责制度作为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大规模的问责制度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框架。
“当然光靠问责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还有制度基础等很多问题需要综合治理。这样才能把突发事件等问题的解决提升到一个比较好的地步。”汪玉凯最后补充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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