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豇豆事件再引热议 两会代表剑指食品监管来源:新快报 作者: 日期:2010-03-09 访问量:431

  新快报记者 邱春燕 整理报道

  “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中没数。”这句流行语,道出了当下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前年的三鹿“问题奶粉”的疼痛未消失,近日“问题奶粉”又现市场,接着海南“毒豇豆”事件蔓延,令食品监管环节的“潜规则”浮出水面,成为这次两会许多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两会食品议题语录

  ●“保健食品监管混乱比毒豇豆更可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

  ●“(转基因食品)动物吃了没事,人吃了有没有事情呢,还是要慎重。至少要经过两代人的试验才能知道它是否真正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袁隆平

  ●“在《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但网上销售食品的卖家显然也属于食品经营者。”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

  ●“目前《商标法》在驰名、著名商标和民族品牌保护的法律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

  ●“这些(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事件背后有不少‘科技专家’在幕后指点,国家应加大对‘毒专家’的惩罚力度,从源头保障民众餐桌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材

  食品安全应从“田间地头”抓起

  “虽然‘毒豇豆’事件已暂告一段落,但产生的因素却值得反思。”两会上,代表、委员都很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从几年前的毒大蒜到现在的毒豇豆,都是用了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所致。按照国家规定,剧毒农药如敌敌畏、1605之类是禁止在农产品(14.63,-0.23,-1.55%)生产中使用的,市场上也有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能够杀灭虫子而对人畜无害,但剧毒农药却屡禁不绝,由此带来的问题也值得反思。

  全国人大代表、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所长陈立昶表示,毒豇豆事件给了大家一个很大的教训,希望能够推广高效低毒的农药。陈立昶还提出,海南“毒豇豆”事件危害全国,“这种跨省的农产品流通,是成批量运到外地卖,又不是提篮小卖,为什么难以监管?”他认为,这里面层层监测管理的失责,需要引起关注。

  对于目前市场上的检测体系,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农科院院长陈萍提出了批评,她表示,这只是提高农产品安全系数的一个办法,不能真正解决农产品的安全问题。目前的市场检测精度很低,这种简单的监测,只能保证不出现急性食物中毒,不出现死人的情况,这其实只是一种补救措施。她还提出,农产品安全应该实行溯源制度,但因为农产品面广量大,这种溯源其实很难实现,希望推广农业合作社的方式,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种植变成规模生产,这样可以统一施肥统一用药,主管部门可以统一监管,在田间地头把好第一道检测关。

  如何让“毒豇豆”事件不再发生?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农科院副院长王海波表示,对于“入口”的农产品监管,政府和中间环节的采购商,一定要发挥强势作用,要优先定点采购“老实人”种植的产品,对于不守规矩者将无限期封杀,并把种植者名单登在“质量黑榜”上。

  食品监管应叫停“九龙治水”

  对于海南“毒豇豆”事件,许多代表委员认为主要症结在于我国食物生产、流通和销售链条中的多头管理,缺乏统一标准的监管体系。“生产的时候由农业部门来监管,成品则由质监部门负责,到了流通的时候又交由了工商部门。”

  来自镇江的全国人大代表叶有伟认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长期以来采取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监管权限分属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工商等多个部门。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新设“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分段监管基础上,对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虽然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协调和指导监管部门填补漏洞,减少重叠,但毕竟仅限于协调和指导,作用有限,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也建议,中国应学习和参照国外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集中于一个综合管理机构,从而避免因部门间协调而产生利益冲突、成本升高而效率降低的弊端。同时,“目前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要予以统一,使得企业能够有法可依。”

(责编:张秦宁
两会代表 关注宏观政策走向中国产经新闻报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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