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观察之十九: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文/本报评论员 龙军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这一行动对于督促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没有科技进步,就没有农业的大丰收。为了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全国人大于1993年专门制定了《农业技术推广法》。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乡等五级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其中仅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就超过100万人。农业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良种良法选育推广力度得到加大,农业装备的科技水平及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的转化率得以提高。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从1993年的26%上升到2009年的51%。
诚然,这一成绩虽然比过去提高了近一倍,但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农业科技贡献率还低20个百分点,因而,应该毫不松懈地继续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
就目前显现出来的问题来看,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基础性科研依然较为薄弱,且科研与生产结合不紧密,育繁推工作脱节,科技到位率不理想;二是农业科技的投入与“三农”发展的客观需求相比,还显得不足,尤其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费用缺口大,有的地方无钱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无钱作宣传推广,甚至连做个试验现场的经费都难保障;三是现有农技推广队伍虽然人数庞大,但其专业素质却普遍较低,全国将近一半的农技推广人员没有受过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正式教育,且部分地方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四是一些地方农技机构的管理体制不顺,职能发挥不平衡,有的机构既有政府管理职能,又有经营性服务职能和公益性服务职能,有的将农机人员长期抽调从事非农技工作,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正常推广。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不等不靠,在实践中也积极探索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有的农技部门与其他社会服务组织或涉农企业共同联合,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广机制;有的农技站带头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有的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建立“农技110”网站或电话咨询台,使农民免费得到技术指导。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如何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此间全国人大又启动了《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法大检查。可以说,农业科技的创新与推广,对于党和国家高层以及部分先进地区来说,是重视有加的。
当下的任务是,全国各级政府及农技推广系统都要按照中央精神,狠抓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只有落实、落实、再落实,我们的农业科技贡献率才会有更大的提高,才会缩小和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