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的人不了解基层情况”——
武汉规划局长质疑“国六条”
本报记者 左志高 罗涛报道
一个在中心城区新开发的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不仅未达到“国六条”中90平方米小户型必须达到总建面积70%以上规定,而且大户型比例竟达100%,甚至在临湖处正有大规模豪华别墅群在建。开发商方面称“湖边那么好的位置,我们肯定不会做小户型”,而该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则直指“国六条”,称“出台政策的人不了解基层情况”。
为了平抑房价,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业界称作“国六条”或“9070政策”,其中明确规定“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达到总建筑面积70%以上”。
记者调查涉及的项目名为“名都花园二期”,开发商为武汉城投房地产公司。据了解,该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与当地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市中心临湖400余亩经营性用地使用权,至2009年方开始动工建设,项目所含别墅和小高层至今均处于在建阶段,小高层为144至255平方米大户型,而临湖为独栋别墅,后是双拼或联排,独栋最高售价1700万元。
针对户型质疑,武汉城投房地产公司经办规划方案的负责人黄某对记者表示,“湖边那么好的位置,我们肯定不会做小户型”。而记者在一份该公司报给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名为《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调整名都花园未开发部分项目小户型比例的请示》的报告中看到,该公司请求在小户型比例上适当调整,理由大致是“建筑设计均为别墅和高级洋房”,且“原规划设计中没有小户型”,“各种广告宣传都是以原规划方案进行的”。
同时,在该《请示》上方记者见到一段手写文字,内容为“张局长:上次出国一同谈过此事……望在政策调整后,能给予支持。谢谢”。
记者在一份《名都花园南区(二期)项目设计值与校审值面积比较表》中见到,经校审后该项目90平方米以上户型比例为100%。
如果说,开发商要求调整户型是因为商业利益,那么,作为国家土地和规划政策执行单位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又是如何看待这样的调整要求呢?
对于新开发项目是否有违“国六条”的规定,记者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该问题时,该局局长张文彤连续反问记者:“我不知道你怎么看待它最后的效果?全国其他城市如何在执行这个政策”?
张文彤向记者表示,“武汉市是严格执行这个政策的”,对于名都花园二期项目的大户型比例问题,张文彤说,“项目方案是2001年审批的”。
由于二期项目全为大户型,又于2009年才开始施工,记者提出是否应该依照2006年“国六条”规定,将未进行施工的项目进行规划调整?张文彤称“出台政策的人不了解基层的情况”。
业界人士指出,“国六条”的出台对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平抑房价解决国民住房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政策的制定符合国情。而类似在中心城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大户型比例达到100%的,确属罕见。
针对100%大户型问题,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建管处一副处长称,“国六条”在武汉市是“建立全市统筹平衡”来实施的,但该局拒绝提供相关依据。
同时,记者就名都花园二期用地所涉及的征地主体、土地出让方式等问题进行采访调查时,要求该局出示证明其说法属实的征地公告、安置回执、项目二期供地合同等资料,但该局多名工作人员并不给予正面回应,并称:“你们是要了解事实还是要了解资料?”“有些东西要保密局来确定”,“还有国家安全局”等。针对记者的要求,一位自称该局法规处的陈姓工作人员更是质问记者:“我们为什么要全力配合你”?
本该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资料,因何在这里被冠上“保密局”、“安全局”的帽子而难见其真面目?一个在全国普遍执行、对调整住房结构和稳定房价具有积极意义的国家政策,因何成为武汉规划局长口中“不了解基层情况”的质疑?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