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县:专为机关干部“定制”的经适房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郑言成 日期:2010-08-09 访问量:658

本报记者 郑言成报道

本该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却摇身一变成为专为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制”的住宅。此种现象出现在陕西彬县。
6月24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来到陕西彬县泾河新区,在泾河新区纬三路以北,一块“机关干部经济适用房项目工地”的牌子醒目地矗立着,旁边4个大坑里工人们正在忙碌着。据施工人员介绍,这是彬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经济适用房,规划占地57亩。现在看到的是2010年3月份开工建设的一期4栋,占地20多亩,15层,共480户,户型面积从90平方米到110平方米。而在这4栋前后还各规划了2栋。
彬县一名开出租车的胡师傅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是专为干部职工建的,普通人买不上,也没资格买。”
在彬县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单位-彬县房管所发布的报名登记公告中,印证了胡师傅的说法,其公告的报名条件中限定报名人只能是彬县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含垂直管理的单位)。
针对群众对这个项目的质疑,记者来到彬县发展计划局提出查阅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办公室韩主任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彬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张树霞副局长强调,由于该县乡镇干部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干部住房比较紧张,工资收入不高,普通商品房房价都在2500元每平方米以上,所以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经济适用房,一期开工4栋,为干部职工提供480套住宅,户型为三室二厅、二室一厅,面积从90平方米到110平方米间不等,每平方米定价1700元。
对于彬县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大小问题,张树霞则称,这都是按照市里文件规定建设的,她拿出一份“咸政发【2006】53号”文件,不过该文件却显示:户型标准一般分为60平方米、70平方米、85平方米3种。
根据2007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意见同时注明: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对于专为机关干部“定制”经济适用房是否违规?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责编:张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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