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支点”撬动 “大治理”
浙江嵊州基层监督创新实践探索成效初显
本报记者 丁江报道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键要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做到上下一起施治,全党一体从严。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基层公权力的监督,更好地防范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杜绝基层腐败问题,从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催化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效能的相融相合,这是一个摆在县(市区)级纪检监察部门面前非常现实,又必须应对的问题。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新年伊始,嵊州市纪委、市监委晒出了2020年度办案办信成绩单:嵊州市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共立案157件,其中自办案件数同比上升72.4%,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21.5%。
嵊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善斌说 :“这两组数据的‘一升一降’,说明我们紧盯信访总量下降和基层自办案件数上升这两个关键点,全面推进‘枫桥式’监察办创建,让‘小支点’撬动监督大杠杆、用小监督撬动基层大治理,成效初显。”
何为“枫桥式”监察办?这是嵊州市纪委、市监委从“枫桥经验”出发,在监察全覆盖的背景下,整合力量,推动监督下沉、落地,以监督推进基层治理的监察模式。
经过近两年持续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如今,嵊州市各监察办已实现挂牌标识有统一、独立办公有条件、谈话保密有保障、群众来访有场所、廉政宣传有阵地、流程制度有规范。
为全面加足小微权力运行“防腐剂”,让群众心中有底、监督有章可循,嵊州市全面开展了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固化形成村级权力清单28条和村居干部履职红线28条,并在各行政村小微权力专栏实时公开。同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阳光公开,目前所有行政村均实现票据线上线下同步公开,12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实现第三方专业托管,216个行政村实现无现金化运作。
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十分注重从源头治理、制度规范、督评整改入手,着力抓好农村涉纪信访工作,做实做细“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按照“一村一格”“一镇一网”的布局,通过发挥村监会、监察信息员、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等基层“前哨”组织的近距离优势,及时发现基层“小问题”,切实把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减少信访存量和增量。据统计2020年,嵊州市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数量、反映农村党员干部数量等指标数据,都较2019年分别下降19.4%、31.28%和23.15%。
嵊州市纪委、市监委还建立起了“一案五必须”制度。明确每起党纪政务重处分或其他典型案件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切实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震慑一片,去年共组织500余名村党员干部开展庭审旁听3期。
形成了基层廉政风险库。嵊州市纪委、市监委依托“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对上通过综合委机关、派驻、巡察监督信息,全方位开展镇村两级党组织政治生态研判;对下整合微信、钉钉等在线举报、监督信息,对村级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画像”,使监督重心更加聚焦,监督点位更加精准。
嵊州市纪委、市监委还通过梳廉脉、编廉文、演廉戏、铺廉路、建廉馆,全面营造“廉”的环境,使基层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坚守清正廉洁初心。1月11日,随着“浙东清风馆”的正式开馆,昭示着嵊州“一镇一品”,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又有了新窗口。这座利用旧办公楼改建、投资1300多万元、占地5000多平方米廉政新平台的落成,对于深入挖掘地方清廉元素,促进政治生态不断进化,意义非凡。
徐善斌表示,嵊州市将坚持把探索打造“枫桥式”监察办作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发展的主抓手,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内生动力。他告诉记者:“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监察办改革探索先行先试作用,按照5方面19项创建标准,已评出首批‘枫桥式’监察办3个。”
责任编辑:林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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