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顶层规划出台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摘要:对此《规划纲要》也提出,长三角要制定实施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按照集群化发展方向,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在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方面,《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联合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本报记者 刘诗萌报道
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公开资料显示,这片国土面积仅占全国总面积2.3%的地区,拥有2.25亿人口,贡献了全国1/4左右的GDP,近40%的进出口总额。
《规划纲要》提出要将长三角打造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跨区域合作,形成一体化发展市场体系,率先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深度融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为全国其他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2016年我国已经印发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也是国家战略层面的纲领性文件,但是长江经济带的地域覆盖面积过大,11个省市的发展情况也不尽相同,这其中长江下游地区是发展相对较快较好的区域。
“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追求稳增长的背景下,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是最有希望担当起中国经济稳增长重任的区域,应该说是目前我国经济增长的定心丸,而且在长三角地区进行制度创新也最容易见到成效。”白明进一步说道。
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一极三区一高地”。具体而言,就是要把长三角建设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在“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中,“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被放在首位,这也意味着长三角地区既要实现有速度的增长,又要实现有质量的发展,提升长三角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竞争能力,增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白明表示,长三角地区不仅自身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要先行一步,同时还要释放出更多的溢出效应,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实际上,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需要有龙头来带动,而长三角地区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发挥着火车头的作用。
此前,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名誉主席、院士徐匡迪援引数字称,长三角汽车产业产值占全国26.23%,造船产业产值占全国30.8%,通讯产业产值占全国29.9%。
对此《规划纲要》也提出,长三角要制定实施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按照集群化发展方向,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而在加快培育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方面,主要是面向八大领域(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下一代人工智能、靶向药物、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检测)。
“在今后的产业布局和统筹发展方面一定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加大科技研发的投入,只有以创新驱动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增量空间才是可拓展的,而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则是最小的。”白明强调道。
在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方面,《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合规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绿色债券、自贸区债券、创新创业债券。推动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区域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联合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鼓励地方政府联合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等投入。
在白明看来,资本是经济发展的血液,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驱动力和指挥棒。产业协同发展离不开资本的自由流动,项目的开展和产业的布局也都需要资本的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如何引导资本流向合理的领域非常重要,不要让资本做无用地堆积,停留沉淀在缺乏潜力的地区,导致经济发展结构的不合理,要让资本有真正的用武之地。”
责任编辑:林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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