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25条新政 力促服务业提质增效
摘要:在促进品牌化和标准化建设方面,把开展服务业品牌化建设等3项政策作为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争取“十三五”期间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创建服务业品牌各40个以上,提高“宁夏服务”的竞争力。
本报记者 郭宁报道
近年来,宁夏经济结构实现了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服务业成为第一大产业。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6%,服务业日益成为拉动全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创新创业的主战场。但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服务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市场主体数量不足、质量不高、能力不强、品牌不优,制约了服务业发展的后劲。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自治区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从5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便利化转变。
此次出台的25条具体政策措施中,除5条延续原有政策外,其余20条全部为新政策。在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发展方面,新政选择现代金融、旅游休闲、科技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健康养老、文化产业、电子商务、房地产业、物业服务、家政服务11个增加值占比较大、惠及民生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重点行业作为“主攻方向”,针对每一个行业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措施,以培优补短、扶强扶新、壮大市场主体,力求取得突破性发展。
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把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引进龙头企业等5项政策作为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的主要路径,力求通过发挥政策正向激励作用,为服务业发展注入新的源头活水。在促进品牌化和标准化建设方面,把开展服务业品牌化建设等3项政策作为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争取“十三五”期间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创建服务业品牌各40个以上,提高“宁夏服务”的竞争力。
此外,新政还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品牌化和标准化建设、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着力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十三五”期间将认定10-15个集聚区,对自治区认定的服务业集聚区给予不超过5年、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的支持;对新入选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区内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措施不求面面俱到,但把释放的红利都落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上,同时把握“普惠性”原则,所有达到“门槛”的企业都可以享受政策支持,通过扶持企业做强做大增强发展动能、厚植发展优势。
责任编辑:黄凌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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